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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参加教育部《教育规划纲要》特殊教育专题新闻发布会

作者:佚名来源:2015-12-01 中国残联网站发布时间:2015-12-07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2015年11月30日,教育部举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特殊教育专题新闻发布会。评估组组长、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发布了《特殊教育专题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显示,五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把特殊教育放在教育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政策保障显著加强,投入力度明显增加,办学条件不断改善,特殊教育体系不断完善。截至2014年底,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达2000所,比2009年增加328所,基本实现了30万人口以上且残疾儿童较多的县都有1所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从2014年起,各地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校公用经费单列,年生均标准达4000元,2016年将达到不低于6000元;中央特教专项补助经费从2011年的2500万元提高到2014年的4.1亿元。
 
  但在各级各类教育中,特殊教育仍是短板,地方政府对特教的认识和管理水平不够,特教发展不平衡、随班就读质量堪忧、特教师资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等问题依然存在。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司长郑富芝表示,“十三五”期间,教育部将与中国残联一起,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办好特殊教育”的精神,在“好”上做文章、下功夫,精准施策,加大投入,健全标准,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使特教体系更加完善,服务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为更多残疾孩子提供合适的受教育条件,实现零拒绝、全覆盖,不断提高残疾学生融入社会的能力。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特殊教育分会理事长、华东师范大学教授方俊明对特殊教育的发展有深刻体会。他说,《教育规划纲要》和《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以来,不仅各级政府认识提高,全社会发展特殊教育的积极性也大为提高,现在全国有62所师范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特教学校专任教师达到48125人,在校生近40万人。方俊明认为,现在是发展特殊教育的最好的历史时期,更期待实现特教专项立法,用刚性法律法规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益。
 
  发布会上,中国残联、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及专家就残疾人高等教育、残疾大学生就业、流动残疾儿童教育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来源:中国残联教就部
 
  
 
  相关报道链接:
 
  “十三五”期间残疾学生将享受12年免费教育

          2015年12月01日04:58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11月30日电  (记者丁雅诵)记者30日从教育部举行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期评估特殊教育专题报告发布会上获悉:我国特殊教育取得长足发展,“十三五”期间残疾学生免费教育期限将达到12年。

  中国特殊教育专题评估组组长、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发布了《特殊教育专题评估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达2000所,其中2009年—2014年新增328所,基本实现了30万人口以上且残疾儿童较多的县都有1所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年生均公用经费达4000元,预计2016年将不低于6000元,相当于普通学校的6—8倍。

  针对关注度较高的残疾人上大学问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特殊教育研究分会理事长、华东师范大学教授方俊明介绍,2014年全国共招收残疾人大学生9542人,其中7864名残疾学生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1678名残疾学生进入特殊教育学院学习。

  但在各级各类教育中,特殊教育仍是短板,发展不平衡、师资缺乏等问题还很突出。对于未来发展,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司长郑富芝表示,要提升普及程度,落实好“一人一案”,视残疾程度选择特教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实现零拒绝、全覆盖。同时要提高教育质量,编写一整套覆盖所有学科的新教材,提高残疾学生融入社会的能力。


  《 人民日报 》( 2015年12月01日 12 版)
 
  [新闻直播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发布特殊教育评估报告

               http://news.cntv.cn/2015/11/30/VIDE1448862001883373.shtml


 
  让残疾人融入社会更加便利——教育部、中国残联负责人答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11月30日电(记者刘奕湛、吴晶、施雨岑)残疾人参加高考提供哪些便利条件?残疾人就业将有哪些措施保障?特殊教育教师职业资格认证如何做?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5年以来,特殊教育仍面临一些难点热点问题。根据11月30日发布的教育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特殊教育专题报告,教育部、中国残联有关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残疾人参加高考需提供更多便利
 
  问:《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办法(暂行)》文件的出台,残疾人参加高考已获得很多便利,未来还将有哪些举措进一步方便残疾人参加高考?是否出现高校拒收的情况?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巡视员李天顺:《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办法(暂行)》文件发布以后,加大文件的贯彻落实,通过进一步研究各地考生情况的不同来提供相应的便利。
 
  在高校录取后要给残疾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支持。首先招生学校有主体责任,学校要根据每一个学生在学习生活环境方面的需要提供一些合理的便利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和残联应当统筹各方资源去支持学校。
 
  此外,随着更多的残疾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残疾学生在高中阶段的教育要有所发展,质量要提高。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2015年各省招生部门统计,目前没有发现符合高校录取标准的残疾人考生被拒收的现象。
 
  多措并举保障残疾人就业
 
  问: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能够就业,但在就业过程中却往往被拒之门外,一些企业宁愿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也不愿接收残疾人来工作,怎么办?
 
  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教育对残疾人来讲主要是改善功能,增加社会适应性,最终实现自食其力。中国残联在多个部门的支持下,将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做好5个方面工作。
 
  一是依法大力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都要以法律责任安置残疾人就业,目前这项制度执行得不太理想。“十三五”期间,地方的政府部门至少要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而且是作为公职人员。
 
  二是要启动按比例就业的公示制度,已经在一些地方进行试点。“十三五”期间普遍开展,公示各单位按比例依法安排残疾人的情况,公示缴纳残保金的使用情况。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相关优惠政策,目前我们正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来完善残疾人就业退税优惠政策。
 
  三是加快推动辅助性、支持性就业,辅助性就业主要针对智力障碍、精神障碍康复者、重度肢残者不能够进入普通机构进行就业的残疾人实施辅助性就业。比如在家门口、街道、社区办一些小型加工厂来承接一些政府购买的加工的活。支持性就业,主要针对智障孩子在一些单位进行服务的工种,这需要特殊支持性制度来保障。
 
  四是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浪潮,通过“互联网+”激励残疾人自主创业。
 
  五是对义务教育结束后进入社会的残疾人加强职业教育的衔接,要有一个就业学习培训的过程,甚至拿到相关的就业证书进入到就业创业当中。
 
  加紧制定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认证制度
 
  问:特殊教育教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下一步有什么规划?
 
  李天顺:最近几年我们在基层一线调研的时候,有很多听障的人士反映在取得教师资格的时候遇到障碍,这样的教师不在少数。他们在特教学校工作不错,也很受学生的欢迎,但是在取得教师资格问题上各地情况不同,因为教师资格的设计还没有对听障人士如何从事特殊教育提供合理的便利。
 
  目前,教师资格里还没有特殊教育教师这样一个类别,教育部有关职能部门正在积极研究政策解决这一问题,同时鼓励有关地方对相应的制度措施进行探索,让这些听障人士能够符合条件进而在特殊教育学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