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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宪法的地位是怎样的?

答: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2问我国现行宪法是哪一年通过施行的?

答:我国现行宪法是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于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

3问我国“宪法日”是哪一天?

答:为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4问我国现行宪法包括哪几个部分?

答:共有5个部分。分别是: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5问谁有权修改宪法、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

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6问修改宪法需要几步?

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也是唯一具有修改宪法职权的机关。修改宪法的程序:第一步:提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第二步:通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第三步: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职权,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修改。

7问宪法为什么需要修改?

答:(1)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2)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实践,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有必要对我国宪法作出适当的修改。

8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具有哪些意义?

答:把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宪法修正案载入国家根本法,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实现了国家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

9问为什么在第一章总纲第一条中增加“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一内容?

答:这一表述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本性、全面性、时代性,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规定在原有基础上的进一步加强、深化和拓展,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法治意义。

10问为何将宪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删去?

答:1982年党的十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后来历次修正后的党章,对党的中央委员会规定每届任期五年,对党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和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没有规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1982年宪法即现行宪法第九十三条第四款,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没有规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在国家主席任职规定上作出修改,有利于保持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解放军领导体制的一致性,使“三位一体”领导体制在宪法上得以贯彻和体现。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解放军领导人“三位一体”的领导体制,是我们党在长期执政实践中逐步探索出的治国理政的成功经验。在国家主席任职规定上作出修改,是着眼于健全党和国家领导体制,在宪法上作出制度安排,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利于完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有利于坚持和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